龍華區觀湖街道區檔案館北地塊,該地塊屬于土地整備地塊,位于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廣場沿河路與煙橋路交叉口,地塊中心經緯度:114.042921°E ;22.699527°N。占地面積為8482.90 m2,本次調查范圍面積與地塊占地面積一致。地塊現狀以空地為主,現堆放部分來自南側施工場地打樁開挖的堆土,地塊內現存小部分構建筑物,包括停車場、配電房、供水房、臨時集裝箱。本場地未來規劃方向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主要用于建設龍華區檔案館。
申報主體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辦委托廣東龍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判斷和識別疑似污染區域,分析污染來源和主要污染物類型;通過樣品采集、分析測試和數據評價,判斷該場地是否存在污染。主要內容和結論如下:
污染識別階段:地塊內現狀為未利用空地為主,部建成地面及地下車庫、配電房、供水房;東部曾臨時堆放鋼鐵建筑材料。歷史和現狀均無生產加工型工業企業入駐,無國家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也沒有深圳市重點排污單位企業,無電鍍、鉛酸蓄電池生產、制革、印染、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儲運等行業企業,也不存在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危險廢物及污泥處理處置等市政基礎設施。
根據對項目場地內工業企業的污染識別結果,本項目場地內不存在疑似污染區域,場地內可能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產生污染的污染物主要為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有機物以及石油烴(C10~C40)等。
初步調查階段:本次采用系統布點法與專業判斷布點法相結合的方式,共在項目場地內布設6個土壤監測點位,3個地下水監測點,共送檢25個土壤樣品和3個地下水樣品。土壤檢測指標涉及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總石油烴等共計47項;地下水分析指標涉及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總石油烴等共計34項。
結果分析:檢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場地內各土壤監測點的各項監測指標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中的相應評價篩選值。地下水監測點的各項監測因子的監測結果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的相應評價篩選值。
根據本次調查結果,該場地未受到明顯污染,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