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一期)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物防治設施竣工驗收公示
建設單位: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東莞市虎門鎮南柵四區南寧路一巷8號
一、 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虎門鎮南柵四區南寧路一巷8號(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2°46′38.70″ ,東經113°40′22.61″),項目占地面積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2967平方米,總投資300萬元,環保投資25萬元,主要從事五金配件、塑膠配件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五金配件120噸、塑膠配件100噸。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12年10月委托南昌市環境保護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的《東莞市彬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3年1月26日經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虎門分局審批同意,批文號為:東環建(虎)〔2023〕23號;于2014年12月9日向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虎門分局提交申請《關于注銷“東莞市彬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設立“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烤箱燃料變更的申請報告》,并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虎門分局的審批同意名稱變更,項目烤箱燃料變更須向東莞市環保局申請變更;于2018年5月17日通過了自主驗收,形成了《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并于2018年8月6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虎門分局的審批同意,形成了《關于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批文號為:東環建〔2018〕5371號;于2018年12月委托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月8日通過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虎門分局的審批同意,批文號為:東環建〔2019〕492號。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主體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于2019年11月4日開工建設,2019年11月25日竣工,建成后進行調試,并開始組織和啟動驗收工作;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等不良記錄。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占總投資的8.3%。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一期)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未進廠的1臺噴砂機不包括在本次驗收范圍中,固體廢物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虎門分局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1臺噴砂機尚未進廠,因此無噴砂工序廢氣產生及排放。其余情況均符合《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東環建〔2019〕492號)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動。
三、 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驗收工作組實地查看了企業現場,并查閱《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關于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東環建〔2019〕492號)、《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表明項目的環評報告及批復中要求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已落實并正常運行。
1、廢水
項目噴漆水簾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和更換,補充水量為583.2t/a(補充水全部來自生產廢水回用水),更換的廢水量為32.4t/a,該類廢水經收集后交有資質的公司處理,不外排。
項目噴漆、烤漆、烤粉工序的廢氣處理設施噴淋水需定期補充和更換,補充水量為120t/a(其中生產廢水回用水為118.8t,自來水為1.2t),更換的廢水量為6t/a,該類廢水經收集后定期交給有資質的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不外排。
項目員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為2430t/a,主要的污染物為CODcr、BOD5、SS、NH3-N等,廚房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由市政管網引至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項目生產廢水主要來自前處理工序中的“除油、表調、皮膜”工序,廢水產生量為1080t/a,生產廢水經原有廢水處理站處理后暫存在排水池內,65%(702t/a)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中的“直流冷卻水”標準后通過計量泵回用至水簾柜及廢氣噴淋設施補充水,35%(378 t/a)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排放至市政管網。處理工藝流程為:清洗廢水→調節池→反應池1→反應池2→反應池3→反應池4→反應池5→反應池6→反應池7→反應池8→布水墻→斜管沉淀池→PH回調池→多介質過濾→排水池(回用水)→巴式計量槽→市政管網。
2、廢氣
項目原注塑、吹塑、熔接工序廢氣經收集后高空排放,本次改擴建對該廢氣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項目注塑、吹塑、熔接工序由于塑膠新粒或工件受熱熔融會產生少量廢氣,其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項目將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通過“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與移印、絲印、烘干、清洗工序共用一套治理措施,共排口)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收集總風量15000m3/h,排氣筒高度為15m。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如下:有機廢氣→集氣罩→收集管道→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移印、絲印、烘干、清洗工序會產生少量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VOCS。項目移印、絲印、烘干、清洗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整體換氣收集后進入“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與注塑、吹塑、熔接工序共用一套治理措施,共排口)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收集總風量15000m3/h,排氣筒高度為15m。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如下:有機廢氣→集氣罩→收集管道→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噴漆、烤漆、烤粉工序會產生少量有機廢氣,其主要成分為總VOCs。項目噴漆、烤漆、烤粉工序設于密閉車間,有機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后引至“水噴淋+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高空達標排放,收集總風量45000m3/h,排氣筒高度為22m。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如下:總VOCs→集氣罩→收集管道→水噴淋+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噴粉工序會產生少量粉塵,項目將噴粉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粉塵先經噴粉柜配套的濾芯進行回收,穿越濾芯的粉塵及未經收集部分通過布袋除塵器進行收集處理后經排氣筒高空達標排放,收集總風量20000m3/h,排氣筒高度為18m。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如下:粉塵→收集管道→布袋除塵器→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燃天然氣烤爐燃料為天然氣,其燃燒產生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低,直接經排氣筒引至高空達標排放,排氣筒高度為18m。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如下:燃天然氣烤爐廢氣→集氣罩→收集管道→排氣筒→達標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污染源為普通加工機械和空壓機以及機械通風所用通風機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對噪聲較大設備進行減振防噪處理及其他適當隔音、降噪、減振等措施,以及墻體隔音、距離衰減后,項目產生噪聲對周圍環境不造成影響。
四、 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項目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廢水與噴漆水簾廢水經收集后定期交給有資質的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不外排。項目廚房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引至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清洗工序廢水(回用水)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表1直流冷卻水標準,清洗工序廢水排放口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要求。
2、廢氣
項目噴粉工序廢氣經旋風除塵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限值要求;注塑、吹塑、熔接、移印、絲印、烘干、清洗工序廢氣經“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總VOCs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表1排氣筒VOCs限值第Ⅱ時段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噴漆、烤漆、烤粉工序廢氣經“水噴淋+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 44/814-2010)表1排氣筒VOCs限值第Ⅱ時段標準要求;燃天然氣烤爐廢氣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3、噪聲
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產生噪聲經墻體隔聲、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認為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落實了(東環建(虎)〔2023〕23號、東環建〔2018〕5371號、東環建〔2019〕492號)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通過竣工環保驗收;項目夜間不進行生產,故不做夜間噪聲監測,如需進行夜間生產,須按程序申報夜間噪聲驗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周圍單位、專家、群眾等。
七、驗收報告和驗收意見的網絡鏈接
驗收報告:https://pan.baidu.com/s/1j3xbnfKE16tea_EbUiUWTA(提取碼:74br)
驗收意見:https://pan.baidu.com/s/1wYArSDVJl5yu3f3XpHpcwg(提取碼:rj7y)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止時間
聯系人:尹小姐
電子郵件:972521884@qq.com
電話:13267300356
起止時間: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共20個工作日。
東莞市立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