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噪聲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建設單位: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烏沙興發中路220號1號樓101室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烏沙興發中路220號1號樓101室(北緯22°46′21.12″ 東經113°46′16.84″)建設,項目總投資80萬元,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主要從事電子塑膠外殼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電子塑膠外殼100萬個。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19年03月委托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4月9日通過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的審批同意,批文號為:東環建〔2019〕4815號。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主體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于2019年7月開工建設,2019年8月竣工,建成后進行調試,并開始組織和啟動驗收工作。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保驗收;固體廢物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工程組成、產品方案及服務規模、原輔材料及設備使用情況等符合《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東環建〔2019〕4815號)的內容,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水磨用水不添加任何添加劑,循環使用、定期撈渣、定期補充、不外排;打磨粉塵水浴處理水不添加任何添加劑循環使用、定期撈渣、定期補充、不外排;注塑工序冷卻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
項目所排放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由市政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在機制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少量廢邊角料、金屬碎屑等。該金屬碎屑顆粒較大,質量較重,可通過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內,不會飄散在空氣中形成粉塵。
項目注塑工序中需要使用注塑機對塑膠粒加熱熔融,此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有機廢氣,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項目在注塑工序設置集氣罩收集,廢氣收集后采用“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收集風機總風量為5000m3/h,排氣筒高度18米。處理工藝流程為:注塑工序廢氣→收集裝置→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收集管道→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混料、碎料過程中有少量微粒逸出形成粉塵,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碎料工序僅為少量的不合格品及少量邊角料需要粉碎后回用,混料過程僅粉狀原料才會產生少量的粉塵,塑膠粒為顆粒狀,質量較大不會飄散形成粉塵。項目使用混料機、破碎機為密閉設備,因此在混料、破碎的過程中粉塵產生量相對較小,通過加強車間機械通風無組織排放。
項目打磨工序會產生一定量的金屬粉塵,該粉塵粒徑較小,難以沉降,其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項目設集氣裝置將打磨工序粉塵收集經“水浴”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風量為1000m3/h,排氣筒高度18米,處理工藝流程為:打磨粉塵廢氣→收集裝置→水浴→收集管道→排氣筒達標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機械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空壓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對噪聲較大設備進行減振防噪處理及其他適當隔音、降噪、減振、吸聲等措施,以及墻體隔音、距離衰減后,項目產生噪聲對周圍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項目委托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監測,根據廣東悅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YX20190627),本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
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無生產廢水排放,水磨循環水、水浴處理水、注塑工序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然后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排放。
2、廢氣
注塑工序廢氣經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混料、破碎工序廢氣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打磨工序廢氣收集經“水浴”處理后高空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3、噪聲
通過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認為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落實了(東環建〔2019〕4815號)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通過環保驗收。項目夜間不進行生產,故不做夜間噪聲監測,如需進行夜間生產,須按程序申報夜間噪聲驗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周圍單位、專家、群眾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止時間
聯系人:周小姐
電子郵件:1319079628@qq.com
電話:18666858039
起止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08日,共15個工作日。
東莞市恒達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