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物防治設施竣工驗收公示
建設單位: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
建設地址:東莞市虎門鎮南柵南新路2巷17號廠房一樓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位于東莞市虎門鎮南柵南新路2巷17號廠房一樓(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2°47′35.71″, 東經113°40′41.75″),占地面積260平方米,建筑面積260平方米,總投資10萬元,環保投資1.3萬元,主要從事模具的加工生產,項目年加工生產模具30套。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于2019年5月委托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5月28日通過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虎門分局的審批同意,批文號為:東環建〔2019〕8089號。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主體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于2019年6月1日開工建設,2019年6月25日竣工,并開始組織和啟動驗收工作;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等不良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萬元,占總投資的1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保驗收;固體廢物由生態環境部門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工程組成、產品方案及服務規模、原輔材料及設備使用情況等符合《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東環建〔2019〕8089號)的內容,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不排放生產性廢水;壓鑄機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新鮮水,不外排;項目排放的污水為員工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由市政管網引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機制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少量廢邊角料、金屬碎屑等。該金屬碎屑顆粒較大,質量較重,可通過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會飄散在空氣中形成粉塵。
項目在鋅合金熔化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煙塵,項目將熔化壓鑄工序廢氣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設施收集風量為1000m3/h,排氣筒高度18m,處理工藝為:煙塵→集氣裝置→收集管道→達標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機械通風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空壓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對噪聲較大設備進行減振防噪處理及其他適當隔音、降噪、減振等措施,以及墻體隔音、距離衰減后,項目產生噪聲對周圍環境不造成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無生產性廢水排放;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可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2、廢氣
壓鑄工序廢氣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達到《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表 2 中金屬熔化爐二級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減振等措施,再經墻體隔聲、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認為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建設項目落實了(東環建〔2019〕8089號)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通過環保驗收;項目夜間不進行生產,故不做夜間噪聲監測,如需進行夜間生產,須按程序申報夜間噪聲驗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周圍單位、專家、群眾等。
七、驗收報告和驗收意見的網絡鏈接
驗收報告:https://pan.baidu.com/s/1q15H8FvJIVkKdPS6CPmZTw
驗收意見:https://pan.baidu.com/s/1uxkbeTukSyPCTh_VC0uWmg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起止時間
聯系人:周小姐
電子郵件:1319079628@qq.com
電話:18666858039
起止時間:2019年07月26日至08月16日,共15個工作日。
東莞市虎門華普達五金制品廠
2019年07月26日